宁波房屋产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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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周燕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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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大厦3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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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燕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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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王晓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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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蝶缘路美创华银大厦2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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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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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温作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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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02-312号(330弄26号)东轩大厦10楼及11楼部分(宁波人才市场东侧,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西侧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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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作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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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杨宇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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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107号汇亚国际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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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宇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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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田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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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168号万豪中心12楼
田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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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胡海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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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11楼,南部商务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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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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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夏军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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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波塔27层北京康达(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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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邹金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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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宁波市鄞州区新材料创新中心西区b1幢12A15:40
邹金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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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郑陶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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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新材料创新中心西区B1幢12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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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律师问答
宁波修建房子诉讼流程是什么
你好,是涉及什么案件需要集体起诉呢
90年代,女儿先嫁出,后父母再自建扩大房,女儿能分割原面积和扩大面积么?
建房申请审批手续中,有女儿的名字吗?
分户需要那些条件
分户口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个人住宅; 2、申请人材料真实、合法、齐全。即需要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 3、分户口需要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宁波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是什么
法律分析:纷诉讼要走的程序有:当事人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宅基地是别人的 但是我出钱盖了房子 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 那这个房子是我的吗?
这种情况,房产未必是属于你的。
我父亲以前有二间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的那种,儿子不给老人吃饭,父亲可以起诉要回房子吗
不存在要回房子,房子本来就是你的
给儿子全款买的房子,登记的是儿子名字,最近要做房产证,想加上爸爸的名字,需要走那些流程。
你好,房屋加名的流程一般为:1、夫妻二人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地办证大厅申请;2、按照要求填写有关表格;3、按照规定缴费;4、材料全部交齐后,在家等候,一般10个工作日,就能拿到新房产证。
老房子倒了多年从建政府不批
您好,要看当地具体拆迁标准
我是城镇户口,我老公是农村户口,我在老家建筑房子,我可以办房产证吗
建房子的时候是农村户口,现在是城镇户口了,能办房产证,办房产证应该是可以的,办房产证,不管你城市还是农村的,都给办
我名下的房产权证,受母逼迫拿去给小弟卖掉,也设有过户登记,我该怎样维权?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买卖无效的。
如何征收宁波房产税?在什么情况下会征收?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4、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如何征收宁波房产税?在什么情况下会征收?
在下列情况下要征收房产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如何征收宁波房产税?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征收?
在下列情况下要征收房产税: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经营性房屋征收房产税,对农村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法律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你好,我丈夫和我在宁波买了房子。房地产证明书没有我的名字。我丈夫不想搬家。我可以搬家吗?
1、夫妻之间变更房产证需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制作新证核发过户单。 2、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宁波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样的手续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有:当事人应当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最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br/> 法律依据:<br/>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br/>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br/>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br/>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宁波房产税怎么征收?在什么情况下会征收
南京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计算,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br/> 法律依据:<br/>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br/>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br/> 第四条<br/>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 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br/> 第七条<br/>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br/> 第九条<br/>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宁波在哪里开无房产证明
郑州开具无房证明的手续是: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开具,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到本地房管局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车在自己名下,怎么办
车在自己名下,别人在开,但别人不过户,怎么办
民法典房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房产分割新规定是什么
这所房子被法院执行需要15天才能搬出去
这所房子被法院执行需要15天才能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