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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拆迁的补偿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在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中国2010年上海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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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政府拆迁后裁员算违法吗
相关知识:公司被政府拆迁后裁员赔偿标准对公司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存在困惑是因为对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法行前存续的劳动合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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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政策出来了,2019年开始实施
一,这几类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农民家中从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带这段时间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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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程序及房屋拆迁程序法律
长期以来,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过去称为征用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在民间习惯上被混为一谈,统称征地拆迁。其实二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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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怎么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
怎么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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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最高院: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妨碍购房人合法占有
裁判要旨1.案涉房屋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客观上不具备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条件,即购房人虽未取得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并非其自身原因导致,其对案涉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手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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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偿救济途径有哪些
行政补偿的救济程序有哪些呢?行政机关如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或部分拒绝相对人的请求,双方不能就补偿数额或补偿方式达成协议,或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单方裁决、决定的,该如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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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老百姓的重大利益事项行政机关应尽到合理审慎的通知义务
一、案件概况2016年2月,张某因住房困难申请了共有产权保障房,经区、市两级房改办审核后通过,并于2016年第三季度公示后获得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资格。2017年
刘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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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南京拆迁律师
导读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产权置换,二是货币补偿。这两种不同的补偿方式,补偿的标准不一样,对被拆迁人产生的结果也不一样。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房屋拆迁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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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房屋承租人能否获得补偿安置
导读房屋拆迁前,被拆迁人将房屋出租了承租人的,在拆迁时,租赁关系还未解除的,往往承租人和出租人(被拆迁人)而产生纠纷。在拆迁时,租赁关系只要还没有解除的,承租人
汤圣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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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自己可以补交吗
社保可以自己补交,但具体规定因个人情况和地区政策而异。本文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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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几点打电话算骚扰
骚扰电话的认定取决于内容、频率及干扰程度,非工作时间或休息时...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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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如何缴纳个人社保
异地缴纳社保需先申请社保转移,确保社保权益连续有效。办理转移...
#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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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南京建邺的,请问王者荣耀点卷被盗用能够报警吗?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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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没收手机说毕业归还怎么办
首先,尝试与老师沟通,明确手机归还的具体时间和条件,并尽量达成书面协议。若沟通无果,可向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反映此情况,要求学校介入调解。如学校无法解决问题,建议家长陪同学生前往教育局进行投诉,并要求教育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若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且手机价值较高,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师归还手机并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应收集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手机的所有权和价值。
南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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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物业合同
物业合同是民事合同,一般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扬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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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560到60周岁领钱到那个银行
不同地区的领取手续可能有所差异,例如,有些地方可能需要预约,有些地方可能提供线上申请。具体需咨询当地社保或民政部门,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和文件。
盐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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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左转被后方电瓶车超速撞上
报交警啊让交警定责然后处理
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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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支持民事诉讼的监督申请决定怎么办?检察院不支持的理由完全违反了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不服检察院不支持监督决定书,是没有办法再次申请抗诉或者提请检察建议的。但是如果有新证据,可以申请上级法院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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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03年去世的党政机关退休干部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多少?怎样收到?
丧葬费以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6个月,由逝者直系亲属领取,如没有直系亲属,则视情况由组织安葬的人或组织领取,需要开具相关证明。丧葬费是统一的,只随时间和地区不同有所变化,不受逝者年龄或者其他因素影响。抚恤金是国家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者伤残职工,失去劳动能力职工的费用,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国家会按照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个月给予一定数额的抚恤金,直到被供养人不需要供养为止。还有一种抚恤金是一次性发放的,这种抚恤金金额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二)离退休入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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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小超市。现在我收到一封律师信,说我侵犯了他的商标。我现在该怎么办?
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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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培训机构申请了一门有收据但没有签订合同,我可以申请退款吗?
法律分析:先确认跟培训机构签署的合同中,有没有提到【退款】、【违约】等项目,确定退款需求合理性(证明不全或主观意向想退款,是你违约在先),如果有提到,按照合同内容执行,如果没有,建议跟培训机构协商,协商无果可走法律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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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学校体育课上打篮球时,不小心把同学的眼镜弄坏了,看完医生没什么大问题,我们要承担责任吗?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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