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地产律师文集

商品房买受人诉请房地产公司、房产测量机构告知公摊面积的计算依据、公摊部位、计算方法和过程结果等,应否支持?
【要点提示】商品房买受人作为消费者享有所购房屋公摊面积的知情权,作为经营者的房地产公司有告知义务。商品房买受人与房产测量机构不是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也不存在委
陈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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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受人诉请房地产公司、房产测量机构告知公摊面积的计算依据、公摊部位、计算方法和过程结果等,应否支持?
解惑房产新政下的违约
作者:南京律师谢瑛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国家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出台了新国十条,其中包括提高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出台的目的在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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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房产新政下的违约
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宁政发〔2010〕26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陈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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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房屋买卖】逾期交房违约赔偿 擅加水管还得拆除
【案情简介】2006年11月2日,H先生从某房产公司购买座落于南京市江宁区某小区预售房屋一套,房款总价为514752元,双方约定于2007年12月30日前交付房
张太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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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逾期交房违约赔偿 擅加水管还得拆除
二手房买卖应注意风险
地产价格的上涨,使二手房买卖纠纷呈现增长趋势,有些本不该发生的纠纷由于各种原因却发生了。在此,提醒二手房交易要增强法律意识,注意规避风险。买方违约,定金打了水漂
陈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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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应注意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6次会议
杨春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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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
杨春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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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双倍返还”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双倍返还”适用下列情形:一、开发商恶意违约1、商品房买
杨春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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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双倍返还”的情形
“假按揭”—银行在扮演什么角色
作者:谢瑛假按揭贷款是商业银行经由开发商发放的无真实借款主体而且担保不落实的长期房地产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零售贷款中典型的违规行为。据央视报道,新疆伊宁市一位叫
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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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按揭”—银行在扮演什么角色
打官司怎样请律师
现在请律师并不难,可请个好律师却不容易。律师对一场官司的结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打官司如何请律师?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青海省海博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前应该做好
黄海志(来自检察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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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怎样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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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并杀死判什么罪
拐卖儿童并杀死属于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此行为可判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若不及时处理,将导致社会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儿童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被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实没有能力还钱会被拘留
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没钱还,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情况。永久或长期无力偿还永久无力偿还是指已经完全不能负担起债务的偿还,完全没有还款的能力,只能通过债务人抵押或者没收现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城市管理部门是否有权扣留和罚款垃圾车
拉建筑垃圾城管是否有权利扣车,视情况而定:1、一般城管是没有权利扣留的;2、但是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交管大队是有权利扣车的。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报警;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3、并及时的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4、对事故嫌疑车辆进行暂扣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多少天可以提车
交通事故提车时间视情况而定,最长一个月左右。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车辆扣留期限一般为20日,可延长10日。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交管部门会通知提车。
团伙抢劫罪能判缓吗
团伙抢劫罪在一定条件下可判缓刑。根据《刑法》规定,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且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的,可宣告缓刑。若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