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议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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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
南京律师-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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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号楼7层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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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清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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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庞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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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0栋1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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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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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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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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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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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胡继敏律师
服务 4187人好评 218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419号人保(南京)金融大厦A座9、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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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继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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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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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107号华威大厦10楼C、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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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欣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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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余联刚律师
服务 7.0万人好评 474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199号A15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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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联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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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许乃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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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水资源科技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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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乃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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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姜超律师
服务 1059人好评 301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5号紫金联合立方广场5幢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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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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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李天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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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汇康路99号保利中心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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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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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罗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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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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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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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陈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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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幢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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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吴宗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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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泰山路157号边城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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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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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4A栋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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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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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朱盛隆律师
服务 4人好评 3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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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盛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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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徐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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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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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律师问答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双方自愿、内容合法,也有法律效力。但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或法院准予离婚才正式生效。离婚协议的约束力涉及人身、财产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签订时需慎重考虑。
#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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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怎么到民政局起诉离婚协议
  面对离婚协议争议,如何向民政局提出离婚协议诉讼?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诉讼离婚后又有哪些后续步骤?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帮助你了解离婚协议诉讼的全过程。
#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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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到民政局起诉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写无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协议无共同财产怎么办?如何证明和主张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划分共同财产?本文详细解答这些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和法律原则,让你更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和操作方法。
#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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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无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协议抚养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协议中抚养费、抚养权及探望权如何规定?本文详细解读了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抚养权的归属及费用承担,以及探望权的行使规定。确保离婚后子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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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抚养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协议离婚到什么部门办理手续
  办理协议离婚需前往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携带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后反悔处理办法因情况而异,如财产分割问题可在1年内起诉。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确定。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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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到什么部门办理手续
外地人可以在南京办理离婚吗
分情况。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话,那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南京现在能办外地人离婚证吗
分情况。办理离婚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话,那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南京领离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证件及材料: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能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达成一致意见)。携带上述证件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外地人可以在南京离婚吗
您好,可以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我问下,我在南京办的离婚证,在安徽能查到吗
你好,可能查不到,因民政系统没有全国联网。
请问两人都在南京,但是户口所在地在河南,请问协议离婚,可以在南京办理吗?
不可以,需要在任何一方婚姻户籍地
请问两人都常住南京,但是户口所在地在河南,请问协议离婚可以在南京办理吗?
不可以,只能回婚姻注册地办理
外地人在南京离婚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等待离婚冷静期,无异议的,离婚冷静后办理离婚手续。
我想请问盐城人在南京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你好!请问你这边有什么疑问?
南京市2024年离婚协议范本
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1、要在协议书中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要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 3、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也要写清楚。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 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俩都是外地人,可以在南京离婚吗?
双方可以在外地离婚。双方在外地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因为协议离婚只能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对夫妇都是外地人,能在南京办理离婚吗?
分情况。办理离婚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话,那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妇俩都是外国人,可以在南京离婚吗?
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如果符合相应条件,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就不可以。离婚的条件和办理方式,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种情况下,无法在双方共同工作、生活的外地办理; 2、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不少,此时,如果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人在南京判刑,家属黑龙江,已入狱5年,本人在黑龙江离婚,请问如何办理
与服刑人员的离婚的办理方式: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的对象在南京被判刑,家是黑龙江,已经入狱五年了。我想在黑龙江离婚。我该怎么办?
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俩都是外地人,可以在南京办理离婚吗?
法律分析:分情况。办理离婚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话,那只能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的。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办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证明,然后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南京协议离婚手续去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办理协议离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br/> 1、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br/> 2、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br/> 3、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br/> 4、结婚冷静期后,双方无异议的,办理离婚手续。 <br/> 法律依据:<br/>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br/>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br/>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br/>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br/>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外地可以在南京办理离婚吗?
您好,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在异地办理起诉离婚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您需要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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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离婚协议书需要带什么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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