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款合同律师
南京
借款合同
叶清风律师
服务
9358人
好评
423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88号1号楼7层江苏华才律师事务所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叶清风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曹静律师
服务
1187人
好评
88
响应
1小时
江苏南京市中山南路8号苏豪大厦15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曹静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李天平律师
服务
1.0万人
好评
42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秦淮区汇康路99号保利中心八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李天平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许欣怡律师
服务
2.0万人
好评
7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107号华威大厦10楼C、D座
经验丰富
许欣怡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姜超律师
服务
1059人
好评
301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5号紫金联合立方广场5幢415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姜超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余联刚律师
服务
7.0万人
好评
474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鼓楼区幕府东路199号A15幢
口碑良好
余联刚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罗磊律师
服务
947人
好评
32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9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罗磊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陈锐律师
服务
2658人
好评
324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幢23楼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陈锐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张子瑜律师
服务
113人
好评
121
响应
1小时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309号B座5、7、8层
经验丰富
普法先锋
张子瑜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吴宗涛律师
服务
130人
好评
40
响应
1小时
建邺区泰山路157号边城大厦15楼
经验丰富
高级合伙人律师
吴宗涛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谢瑛律师
服务
48人
好评
0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04A栋14层
经验丰富
谢瑛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朱盛隆律师
服务
4人
好评
3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41号
经验丰富
朱盛隆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徐小祥律师
服务
0人
好评
0
响应
1小时
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
徐小祥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南京律师咨询
南京律师问答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利息如何计算的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则不用计算利息,此时为无息借款。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合同生效,如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
#借款合同书
人看过
借款合同起止时间怎么算
借款合同的起止时间如何计算?诉讼时效起算有哪些要点?又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本文详细解读了借款合同的关键问题,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借款合同书
人看过
借钱老是不还怎么办
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出借人可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措施维护权益。法院起诉需遵循一定流程,包括写起诉书、立案、庭审和判决等步骤。
#借款纠纷
人看过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只盖公章可以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只盖公章是可以的,但冒用公章签订的合同不成立。公章代表公司真实意思,合同只要真实即有效。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借款合同书
人看过
借款合同到期不还可收违约金吗
借款到期不还,能否收违约金?看合同约定!没约定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起诉需注意诉讼时效、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准备充分证据。遵循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借款合同书
人看过
是的,公司借款合同到期不支付本息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到期不还款的,应该及时起诉维权解决。
刘某作为唯一股东的A公司以库存的产成品100套实木座椅为该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期限届满,法院应如何处理?
以房抵债协议是否有效要分情况对待。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是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以房抵债协议有效须满足内容合法,不存在违反善意第三人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签订人具备处分房产的所有权以及意思表示真实。
借贷合同签字按手印后!双方同意作废并在上面写了作废有效嘛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合同作废。
最高押,再借钱,要重新签借款合同吗
如果在合同期限范围内的,不需要的。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有哪些效力问题
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效力:借款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方违约的时候,依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过高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减少违约金。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1、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也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还清借款并支付利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企业间能签订借款合同吗 企业之间可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违背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企业之间是可以通过借款合同进行资金融通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借款合同是不是有效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借款合同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款到达借款人时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情况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1、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协商一致,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且内容合法,不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协议就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借款协议书怎么写呢 借款协议书如下写: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个人向个人借款,双方签订贷款合同,如何写贷款用途更好?
你好 填写真实用途即可以
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生效
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生效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溧水区律师
建邺区律师
六合区律师
栖霞区律师
高淳区律师
玄武区律师
江宁区律师
雨花台区律师
浦口区律师
秦淮区律师
淮安律师
徐州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南通律师
泰州律师
扬州律师
盐城律师
宿迁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