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律师

南京
专长
浦口区律师咨询
浦口区律师问答
你好,浦口监狱7监区探监时间
一、监狱多久可以探视一次1、监狱多久可以探视一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1)监狱安排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三人;(2)未成年罪犯会见的次数和时间,可以适当放宽;(3)如果因罪犯家庭出现重大事项和变故等原因需要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在非规定时间会见的,由罪犯的近亲属、监护人向狱政科申请,应当经监狱长批准才能确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二、坐牢几天可以看一次手机坐牢期间不可以看手机。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需要经过监狱进行检查后才可以放出。
浦口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
明确具体法律问题分析交流
南京浦口劳动仲裁地址在哪里
劳动仲裁申请的地点,一般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的,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父母去南京浦口监狱探视孩子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能进去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
请问南京市浦口区山水云房空置房物业费应该收多少?
你好,这个没有强制规定,可以和物业协商收取70%的物业费
浦口区拆迁遗产继承纠纷
通常去拆迁办明确遗产权属后依法继承
南京浦口拆迁70岁以上老人可以拿现房么?有这个政策么
按照当弟弟拆迁政策和安置房状况确定。
请问南京浦口十监关的是要服刑多久的人?
具体要看你放的是什么形式案件t
请问南京浦口二十三监区做什么
建议去当地的司法局或该监狱直接咨询。
我在南京市浦口区买了一套房子,我没有入住,请问物业管理费是交多少?
联系物业公司,一直未入住,可以减少部分
请问南京市浦口区现在工资最低标准是多少
南京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法律依据:南京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月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2020元、二类地区1830元、三类地区1620元。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18.5元、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浦口区人民法院判定后还能上诉吗
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期间内,当事人撤诉的,在之后便不能再上诉了。《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南京浦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浦口区征地补偿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南京浦口劳动仲裁开庭已经25天了还没出结果
1、仲裁开庭后,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下裁决书。若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以前有盗窃前科的来南京浦口区,住酒店会不会被查的?
法律分析:有案底住酒店,不一定立马有警察来查。但如果当地已经建立了互联互通的犯罪人员信息库,并且犯罪人员是处在被通缉,追捕的情形中的,则会有警察来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您好,请问南京浦口入狱了没收到入狱通知书该怎么查找?
你好,是被拘留了么?具体情况如何
浦口区盘乌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
征地补偿标准的构成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补偿款应自征地前足额支付。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br/>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我是南京浦口拆迁的征地。当我从事养老保障时,我没有处理我现在想找的部门
关于征地补偿纠纷,可以与征地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建议选择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高效安全。
本人现在在南京浦口区工作,和老板发生争执,还不给结工资
工地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br/>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r/>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br/>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br/>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