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票据律师案例
最新案例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地产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医疗事故
劳动争议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公司法
涉外法律
海事海商
金融纠纷
行政诉讼
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情况如何
医疗保险
住院报销是参保者关心的重点。本文将详解现场与非现场联...
#医疗保险
人看过
旷工要赔偿企业损失吗
员工旷工是否需赔偿企业损失?文章从旷工原因、职务行为与个人行...
#损失补偿原则
人看过
如何知道别人有没有被起诉过
如何查询他人是否被起诉?起诉需要律师吗?诉讼请求如何提出?本...
#民事诉讼当事人
人看过
我中专毕业因不参加学校强制的实习不给档案
学校无权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实习。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是否参加。如学校强制实习,学生可提出异议或向教育部门反映。
临沂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车主不去签字,怎么给车主惩罚
您好,是发生交通事故了吗?
王晓芸律师
人看过
青岛劳动仲裁是否可以财产保全
劳动仲裁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符合保全的条件的,法院可以裁定予以保全,并告知当事人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的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符合保全条件的,则裁定不予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淄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租房子一天用水异常过多房东有义务提醒吗
房东有义务提醒。发现用水异常,房东应先提醒租户并检查原因,若是房屋问题需及时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若是租户使用不当,则租户应负责维修费用。若情况紧急且租户不在场,房东可先行处理后再与租户协商费用分担。
滨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孕期公司要注销怎么谈赔偿
孕期遇公司注销,应申请赔偿。具体操作为:1.与公司协商,明确赔偿范围和标准;2.准备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3.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4.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威海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现在我们结婚有一个孩子,能再生吗?
关于再婚家庭双方都有孩子是否可以再生这个问题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1、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2、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3、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如果收养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国家独生子女政策
法律分析:收养子女可以享受国家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夫妻间除收养子女外无其他子女,即可将收养子女视为法律上的独生子女,从而享受国家独生子女政策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我卖了一辆摩托车,对方一直没有过户怎么办?
摩托车卖了未过户,而且找不到买主,可以选择去车管所注销或者去公安局报失。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买卖未办理过户登记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青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警察事后会通过我的转账记录抓嫖吗?没有聊天记录
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的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现在我在微信上买了一些东西,我现在能退货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消费者依照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济南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法律列表
婚姻家庭
重庆律师
深圳律师
广州律师
上海律师
北京律师
房地产法
青岛律师
青岛找律师
即墨区律师
黄岛区律师
崂山区律师
胶州市律师
平度市律师
莱西市律师
市北区律师
市南区律师
城阳区律师
李沧区律师
青岛婚姻家庭律师
青岛刑事案件律师
青岛债权债务律师
青岛合同纠纷律师
青岛劳动纠纷律师
青岛交通事故律师
青岛房产纠纷律师
青岛公司企业律师
青岛继承律师
青岛征地拆迁律师
青岛建筑工程律师
青岛医疗纠纷律师
青岛损害赔偿律师
青岛知识产权律师
青岛保险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