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其它律师文集

医疗纠纷诉讼期限是什么
二、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发生医疗纠纷;2.向医疗机构投诉;3.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4.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5.卫生行政区部
曹金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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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诉讼期限是什么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都有哪些
二、侵权责任损失包括哪些侵权责任损失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股权、继
曹金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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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都有哪些
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二、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如下:1.追究责任的不同。轻微伤追究的是行政责任,由行政机关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轻伤追究的是刑事责任,由公检法机关进行
曹金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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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呢?
银行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银行住房贷款利率是多少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
曹金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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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
曹金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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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有案底,孩子能通过公务员政审吗?
得看考生本人是否符合招考条件如果有以下情形终身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曹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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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相关解答
孩子抚养权归谁?法律这样规定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下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
曹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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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判刑(2021年首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宣传语更是一种责任可很多人并不知道的是机动车的范畴不仅包括汽车还包含超标电动车(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
曹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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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新规:这4种财产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
曹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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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的这九大雷区,你千万别踩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一些夫妻在发生矛盾或一方出轨的情况下,会选择写一个婚内财产协议,来解决日后可能产生的财产纠纷,那么对于婚内财产协议该怎么写?
曹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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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老板说工伤保险报不了
可以。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的,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如单位不支付,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公司转产辞退老员工,不给缴社保了怎么办
就拖欠的社保,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维权的
连江涛律师 连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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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南的劳动监督投诉电话是多少?
您好,请问您具体投诉什么事情
离婚协议上之前我父母买的房子现在改成女方的名字了,我自愿放弃,现在还能要回来吗
您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如约履行。如果一方自愿放弃房产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那么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通常不能反悔或要回房产。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你可能有机会要回房产:•欺诈或胁迫:如果你能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导致你做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你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未充分了解财产状况:如果你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房产的价值或其他重要信息存在误解,且这种误解对你的决定产生了重大影响,你也可以尝试向法院主张撤销协议。需要注意的是,要回房产的可能性较小,并且需要你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此外,法律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代海侠律师 代海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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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食物发霉了,商家不赔怎么办?
如果是商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一式两份合同,一份写着工资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工资写的不一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重新协商一致,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保持两份劳动合同内容一致,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