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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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律师问答
将森林归还农田是否有任何补偿?
如果认为县级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和房屋拆迁补偿,未按规定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省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给予补偿的,可以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控告。
肥西拆迁户享受了分房,家里多余的平方外来人口可以挂户分房吗?
这个要看当地政策文件
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的使用期限不一致,怎么办?
不动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使用期限,不登记房屋竣工时间,使用期限是从土地取得时开始计算,一般是因为土地1982年取得,房屋实际是1990年竣工。 2014年12月22日,酝酿7年之久的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将于2015年3月1日执行。 对比差异: 新的“不动产权证”和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 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不动产权证
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交土地费合理吗?
是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的
询问一下,318路边建设一个检查站,占用了土地有没有土地补助金,有没有草原补助金?
一般情况下,草地的征地补偿也需要符合国家补偿标准,一般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等。
我是乡镇事业编辑的工作人员。我能在村里承包温室种菜吗?
你好,符合法定程序即可
破坏农民财产,农民要求停工补偿,没有法律吗?
你好,有下达公告吗?赔偿协议有吗
如何通过土地补偿埋污水管道?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林地被占用,林地补偿是属于村集体还是属于我个人
这要看私人是以何种方式占用集体土地的。私人占用集体土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家庭承包,一种是其他方式承包。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占用集体土地,就是集体按人口分配的土地,那么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款,应该属于占用土地的家庭。除此之外的其他方式承包,或者占用土地,征地补偿款中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属于占用土地的人(青苗、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其他补偿款属于集体。
私下签订的耕地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私人土地买卖协议书不受法律保护。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即私人买卖土地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