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行律师文集

楼盘烂尾,房贷还要还吗?——以案说法
一、案情简介:2015年8月12日,王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以1.5亿元的价格购买开发商开发的西宁市城东区建设南路66号3号楼66-16号商业用房,
王蒙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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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烂尾,房贷还要还吗?——以案说法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的认定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的认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
尹志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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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的认定
遭遇空头支票如何处理
一、持票人收到支票应当及时到银行提示付款持票人收到支票应当在出票日后10日到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
张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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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空头支票如何处理
信用卡欠钱不还,会被抓去坐牢吗?
信用卡欠钱不还,会被抓去坐牢吗?本文来源法律小常识近期很多朋友咨询信用卡逾期不按时还款,会坐牢吗?小编为大家解答!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
胡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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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钱不还,会被抓去坐牢吗?
信用卡逾期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核心提示:现在购房还贷办信用卡、分期付款买车办信用卡、购物为优惠办信用卡……信用卡越来越多,那如果信用卡逾期不还会产生什么后果?逾期不还信用卡的消费款则不再享受
胡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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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怎么处理,信用卡诈骗罪怎么认定
一、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怎么处理构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有主观上具备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才
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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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怎么处理,信用卡诈骗罪怎么认定
商信托贷款的贷款限制
信托贷款业务主要有联营投资信托贷款、技术改造信托贷款、补偿贸易信托贷款、住房信托贷款等。中国银监会发布新信托监管规章,规定信托公司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
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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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信托贷款的贷款限制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利率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利率是多少,该怎么计算,对被抵押的房屋的要求又有哪些?办理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房屋是需要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
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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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利率
信用卡纠纷
案情:原告官某(系本律师的当事人)在被告农行某支行办理了一张银联卡,2013年11月6日晚上11点多的时候,原告接到短信通知,自己身上的银行卡郑进行转账和取现操
常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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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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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冻结了微信的零钱,换其他号码和身份信息可以使用吗?
法院是可以冻结诉讼当事人的微信零钱的,因其微信零钱同样属于其财产的范畴,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本人在工作中受伤,社保局可以报销哪一部分
职工工伤,用人单位可以报销以下项目: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生病的老师不请假是否违法?
老师不让学生请假不犯法但是违规。具体如下:1、学校有专门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如果请假理由不是该具体制度中请假理由,学校老师可以不批准;2、如果请假理由符合规定,可以向学校教导处反映进行处理。老师体罚学生举报的方法是什么老师体罚学生举报的方法如下:1、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2、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3、可以匿名向教育局写信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大学生是否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
在校生兼职打工,劳动关系不成立。即使学生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兼职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