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诉讼律师文集

法定代表人谎称公章遗失,重新补刻公章并备案,股东如何维权?
公章对于公司和股东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往往成为股东纠纷斗争的焦点。例如,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抢夺公司的47枚公章事件,一时轰动全网,足以说明公章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公
李娅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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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谎称公章遗失,重新补刻公章并备案,股东如何维权?
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法律分析一、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
王蒙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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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法律分析
违法建筑被拆除后,建筑材料的价值是否予以赔偿?
拆违领域实践中,违法建筑遭强制拆除的情形并不少见,同时,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必然导致部分建筑材料的毁损甚至灭失。根据司法实践的相关裁判观点,建筑材料损失能否主张
张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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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筑被拆除后,建筑材料的价值是否予以赔偿?
行政诉讼胜诉率那么低,还有必要起诉吗?
民告官,自古不易。秋菊打官司,更是历经风雨。但是,公权力被滥用,个人利益被侵犯,作为新时代公民,要为权利而呐喊。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
徐跃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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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胜诉率那么低,还有必要起诉吗?
行政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
行政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1、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包括取证违反法定程序;以利诱欺诈胁迫暴
王蒙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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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
被行政拘留后,怎么办?有案底吗?会影响孩子以后上学和就业吗?
一、案情简介2020年,张女士等人因为学位房事件,被深圳市某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7天,后释放。委托律师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
徐跃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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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拘留后,怎么办?有案底吗?会影响孩子以后上学和就业吗?
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有义务提供证据?
所谓行政诉讼,就是民告官,虽然现在不少学者在研究反向行政诉讼制度,不过现在行政诉讼的双方主体都是特定的,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则是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
徐跃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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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原告是否有义务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再调取证据,原告如何抗辩?
在最近代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经常会在复议及诉讼过程中,继续收集事实证据或者向有权机关申请法律解释,从而给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寻
徐跃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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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再调取证据,原告如何抗辩?
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如何举证质证?
最近在回答当事人仔细的几起行政诉讼问题中,发现当事人都不知道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自己应当如何的举证和质证。结合自己所学所知以及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徐跃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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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原告应当如何举证质证?
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撰写起诉状和开庭应诉?
关于如何撰写行政起诉状和开庭应诉,主要有请求权基础方法和适法性分析两种基本的方法。所谓的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是结合原告的请求权及请求权依据的法律依据,判断原告的
徐跃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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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撰写起诉状和开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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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争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你好,目前属于什么情况了呢
田静芬律师 田静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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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劳务公司进厂里工作 合同上面写没做满70小时 没工资 做了40多个小时 说没有工资给我
如果劳务公司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首先尝试与劳务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对此进行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仍不能满足你的要求,你可以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香港本土律师
你好,可以帮你争取合法权益
王晓君律师 王晓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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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务员户口能不能分地?
法律分析:公务员原则上可以保留农村户口,通常情况下村民考取公务员后是可以继续保留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出售摩托车,被告上法庭
如果卖方起诉,那么会上法庭,如果对方证据确凿的话,未交齐的款项将会变为您的个人债务
从1997年下岗到现在,为什么50岁不能退休?
50岁暂不可以退休。目前法定退休年龄: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