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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
宁波
个人所得税
扣税标准遵循国家统一规定,当工资收入达到一定标准需依法缴税。纳税记录受理条件已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具《纳税记录》替代《税收完税证明》。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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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多少不用交税吗
个体户并非所有收入都免税,月经营额不超过2万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仍需缴纳其他税费。此外,个体户应注意税务登记、定期定额征税等事项,避免成为非正常户或D级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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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工资
个人所得税
怎么计算?本文将详细解析工资个税的计算方法,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税率表和速算扣除数的应用。同时,还会强调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您能够准确、公正地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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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交个人所得税吗
退休人员交
个人所得税
吗?答案是不需要。退休人员领取的退休金属于个税免征范畴,不符合
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对象。若遇到税务部门要求缴税,退休人员可申诉并寻求法律帮助。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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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扣了个税怎么办
当公司多扣了个税,你可以申请退税。退税申请流程包括向基层分局提交申请、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退税资料。审批通过后,30天内退税手续将办理完毕,你可以到开户银行领取退税通知。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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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堰市找专门打行政诉讼律师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需要
收到一条十堰仲裁委员会的这种信息怎么去处理
你好,收到仲裁信息,第一时间要积极应诉
十堰市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在工伤职工伤情基本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上一任老板8年没给买社保,第二人老板是不是要给补齐社保,第二人老板说第一人老板不是自己,不给买
可以的。但是,需要通过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金。或者法院判决补交社会保险金。
不是不能补缴吗,疫情影响断缴2年,导致差2年满5年,人社局要延长缴费满15年。合法吗
你好,关于社保问题咨询人社局
在幼儿园上了三天不给工资怎么办
法律分析:幼儿园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你好,公司没经过员工同意降低工资,我们应该咋弄?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无故降薪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解决。
公司扣除了我三天工资 现在说全勤包括在底薪里 合同上什么的也没说这个 我该怎呢办
你好,这种情况不合理的,可以去仲裁
我刚刚考完试想请假回家学校不让
您好,建议与家长协商
职工退休后医保未交够年限,单位和个人应共同补交吗
法律分析:退休之时医保年限不够,如果单位没有少缴,应自已出钱由单位去补,当然单位好愿出更好,社保部门不会强求单位出这钱. 法律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在单位也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需要补足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因为需要补足的年限并不为用人单位服务,用人单位无义务为其缴纳,应当由其个人承担。
请问两脚后跟粉碎性骨折一般可以评价工伤几级,在十堰可以损失多少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并不是按照是否有骨折来进行判定的,而是根据是否有伤残等级来判定是否有伤残赔偿。 1、工伤无伤残等级,那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两脚后跟粉碎性骨折一般可以评估工伤水平,在十堰可以赔偿多少
法律分析:工伤骨折赔付金额: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6.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请问两个脚跟粉碎性骨折一般可以评价工伤几级,在十堰能赔多少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并不是按照是否有骨折来进行判定的,而是根据是否有伤残等级来判定是否有伤残赔偿。 1、工伤无伤残等级,那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您好,湖北省十堰市伤残鉴定需要哪些程序?
伤残鉴定流程: 1、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 2、鉴定结果由3位或3位以上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 3、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两个脚后跟粉碎性骨折一般可以评工伤几级,在十堰能赔多少?
法律分析:工伤赔偿并不是按照是否有骨折来进行判定的,而是根据是否有伤残等级来判定是否有伤残赔偿。 1、工伤无伤残等级,那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公司可以和员工签劳务协议吗
公司可以和员工签劳务协议吗
公司让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但是没有给我加薪。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您好,公司让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工作,但是没有给我加薪。假如我提出不这样做,我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你好。我爸癌症现在病重我想咨询一下他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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