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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工伤如何分类?老工伤又是什么意思?本文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帮助您了解工伤认定和分类,以及老工伤的规范定义,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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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丈夫在工地意外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丈夫在工地意外死亡,赔偿金如何公平分配?遵循《民法典》规定,原则上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平均分配。若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工伤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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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工地意外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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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来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和津贴支付都有明确规定。从一级到十级,补助金额和支付方式各不相同。想知道你的工伤赔偿有多少?快来看这篇文章吧!
#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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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赔偿标准一览表
工人受伤误工费是多少
工人受伤后,误工费如何计算?误工费法律依据是什么?本文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让您快速了解受伤工人的权益保障。存在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工伤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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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误工费是多少
江苏宿迁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
这个要根据伤者的年龄,月收入等情况综合判断
问一下江苏宿迁工伤十级大概能赔多少钱
除医疗费以外,大概可以索赔七八万块钱
请问宿迁经开区的工伤认定去哪申请
工伤认定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江苏宿迁发生工伤,鉴定9级工商,工资8000,想知道可以申请多少赔偿?
您好,根据地方的社平工资或者工资计算的
张家港工伤鉴定九级,可以赔偿多少?
需要根据本人工资计算
17年在施工工地干活儿负伤致十级伤残,伤残赔偿多少钱?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情况下,十级伤残通常会赔偿七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或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并且由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 通常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是否可以得到双赔
一、上班路上交通事故的工伤双赔怎么赔 1、上班路上交通事故的工伤双赔如下: (1)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3)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4)交通事故:营养费、精神损失费、陪护人员住宿费、伙食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工伤赔偿项目是怎样的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工作四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工伤吗?
没签劳动合同受伤可以算工伤。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果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施工现场工伤骨折赔偿标准
对于工地工伤骨折赔偿标准的问题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工伤等级后,在进行确定赔偿标准。职工因工伤骨折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工作时间突然脑干出血,这是工伤吗?
上班期间突发脑出血,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五年退伍费能给多少钱?
法律分析:退伍费分为三个部分: 1、地方政府发放:入伍后每年“八一”武装部会发放军人优待金,这个是根据当地人居年收入定的,基本上每年都在涨,江浙一带最高,一年就十多万,河南等地就比较低,一年一万左右。 2、部队发放:退伍士兵退伍费九千,职业年金八千,军龄补贴五千。 大学生士兵还有学费补助三万。 3、地方政府发放:义务兵津贴。 平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士兵尤其是义务兵是没有工资的,只有津贴,入伍时每个月有750元的津贴,第二年涨到850元。 士兵退出现役的补助在每个地区有差异 ,以当地的经济状况决定。退出现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500元,二等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对城镇籍服役满两年退出现役的一次性补助38000元,每多服役一年增加4000元 退伍费是由好几个部分组成的,由地方政府和部队发放,有的是要去武装部领,有的是去安置办领,不是一次行拿到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三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四条 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五年退伍费能给多少钱?
法律分析:退伍费分为三个部分: 1、地方政府发放:入伍后每年“八一”武装部会发放军人优待金,这个是根据当地人居年收入定的,基本上每年都在涨,江浙一带最高,一年就十多万,河南等地就比较低,一年一万左右。 2、部队发放:退伍士兵退伍费九千,职业年金八千,军龄补贴五千。 大学生士兵还有学费补助三万。 3、地方政府发放:义务兵津贴。 平原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士兵尤其是义务兵是没有工资的,只有津贴,入伍时每个月有750元的津贴,第二年涨到850元。 士兵退出现役的补助在每个地区有差异 ,以当地的经济状况决定。退出现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500元,二等的一次性奖励1500元,对城镇籍服役满两年退出现役的一次性补助38000元,每多服役一年增加4000元 退伍费是由好几个部分组成的,由地方政府和部队发放,有的是要去武装部领,有的是去安置办领,不是一次行拿到手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二条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 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三条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 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第二十四条 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就是五年退伍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能给多少钱?
义务兵从现役退伍的,国家也是有退伍费支付的,且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发放:义务兵退出现役时,除按规定发给当月应领的津贴(包括补助)和路费外,另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伍补助费:服役不满3年的50元,满3年的70元,满4年的100元,满5年的150元,满6年的200元。法律依据:《中央军委关于修订义务兵退伍和医疗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br/> 义务兵退出现役时,除按规定发给当月应领的津贴(包括补助)和路费外,另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伍补助费:服役不满3年的50元,满3年的70元,满4年的100元,满5年的150元,满6年的200元。 <br/> 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不满半年的,仍按上周年的标准发给;超过半年的,可按下周年的标准发给。<br/> 在新兵检疫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作退兵处理的,只发给回家的路费,不发退伍补助费。
您在泗洪县嘛?我们想找擅长处理工伤的律师?
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
9级伤残宿迁赔偿范围有哪些
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职工因厂子搬迁而遭遇工伤的,在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依法获得下列赔偿: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级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职工因厂子搬迁而遭遇工伤的,在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依法获得下列赔偿: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级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宿迁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法律有哪些规定
被派遣劳动者可依法获得下列工伤赔偿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劳动者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您好,请问我是十级工伤,宿迁45岁的社保缴费基数是3800,能赔多少钱
法律分析: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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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厂子搬迁而遭遇工伤的,在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依法获得下列赔偿: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级其他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