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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2021-02-22来源:法律快车

导读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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