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离婚律师文集

离婚纠纷专题五——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案例:2014年郑某(男)与李某(女)在苏州工业园区办理结婚登记。婚前郑某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郑某名下,婚后夫妻俩共同还贷。2018年夫妻俩因投资
陆培源律师
人看过
离婚纠纷专题五——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纠纷专题四——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案例:刘某(男)与俞某(女)于2015年在苏州相城区办理结婚登记,并于2016年生育一子,夫妻俩平时忙于工作,平时主要由爷爷奶奶照顾孙子。刚开始两年夫妻感情尚可
陆培源律师
人看过
离婚纠纷专题四——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纠纷专题三——哪些情形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案例:张某(女)与丁某(男)2015年2月在徐州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于2016年一起到苏州市吴中区工作生活。婚后夫妻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丁某存在多次家庭
陆培源律师
人看过
离婚纠纷专题三——哪些情形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纠纷专题二——诉讼离婚案件在程序上有哪些特别规定?
一.当事人必须亲自参与调解、开庭。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离不离婚属于当事人个人意志,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因此《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除不能表达
陆培源律师
人看过
离婚纠纷专题二——诉讼离婚案件在程序上有哪些特别规定?
离婚纠纷专题一——起诉离婚应向哪里的法院提起?
案例:王某(女)与于某(男)2012年在安徽老家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于2015年一起来到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并于2018年购置房屋,双方当年在工业园区办理居
陆培源律师
人看过
离婚纠纷专题一——起诉离婚应向哪里的法院提起?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
陆培源律师
人看过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另一方但未办理过户是否能排除执行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另一方但未办理过户是否能排除执行关键词:离婚协议房产变更恶意串通未办理房权过户执行1.付某诉吕某、刘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肖泉律师
人看过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另一方但未办理过户是否能排除执行
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法院是否支持
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法院是否支持关键词:离婚协议违约金人身属性在离婚协议中,经常涉及需要一方配合另一方办理相应产权过户手续(如房产过户、车辆过户等),或者支付
肖泉律师
人看过
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法院是否支持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
陆培源律师
人看过
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什么是协议离婚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
陆培源律师
人看过
什么是协议离婚冷静期
48/50
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人被抓去在宾馆被殴打的不行了怎么办
如果被不明人员带走,应及时报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汤占军律师 汤占军律师
人看过
夫妻离婚男方同意离就是不肯给孩子女方又很想要怎么办
那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挣抚养权。
崔志祥律师 崔志祥律师
人看过
太仓盗窃罪律师顾问费用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盗窃罪案件的律师费用在各个地区、不同刑辩律师收费标准不一。一般收费标准是:(一)侦查阶段:1、提供法律咨询:300~500元/次;2、申请取保候审:500~3000元/件;3、代理申诉和控告:1000元~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使用美团被泄露个人信息,但暂时没有经济损失,应该如何申请补偿
可以向美团主张停止侵权,你方需要就存在侵权进行举证的
连江涛律师 连江涛律师
人看过
我的电瓶车停在社区里被恶意划伤,这应该是谁的责任
你好,建议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找到物业和房地产,物业和房地产没有责任。设备平台是一个公共区域吗?谁负责?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被钩子打到鼻子骨折,我问工厂能赔多少钱
法律分析:看情况。在厂里受伤了,该如何索赔要视具体情况来定:1、如果是属于工伤的,应该由所在用人单位赔偿;2、如果不属于工伤,而是被他人打伤的,则应由打人者赔偿损失。根据具体情况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