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行政诉讼律师文集

强拆能否索要更多赔偿
强拆能否索要更多赔偿?违法强拆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主张赔偿,而赔偿一般是依据房屋和屋内物品实际价值进行赔偿的。被强拆人可以主张更多赔偿,但法院不一定支持其主张。
孙心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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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能否索要更多赔偿
拆迁补偿方案审批有哪些流程
拆迁补偿方案审批有哪些流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制订征收补偿方案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政府进行审查,政府也可以征求被拆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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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方案审批有哪些流程
儿子可以代理母亲诉讼吗
儿子可以代理母亲诉讼吗?可以,必须是母亲的名义诉讼,但可以委托你为代理人。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自然人为代理人时,必须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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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可以代理母亲诉讼吗
企业拆迁详细流程是什么?
企业拆迁详细流程是什么?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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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详细流程是什么?
民事纠纷的原告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纠纷的原告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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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的原告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房屋拆迁裁决程序办理方法
房屋拆迁裁决程序办理方法?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未能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拆迁人、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孙心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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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裁决程序办理方法
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户怎样进行拆迁维权?
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户怎样进行拆迁维权?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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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详细流程是什么?
企业拆迁详细流程是什么?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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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方式有哪几种
拆迁补偿方式有哪几种?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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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补偿有哪些程序?关于法律对房屋拆迁补偿的相关流程,有一定的规定,如下: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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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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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踹了别人一脚会怎么样
踹人可能违法。如果情节轻微,可尝试与对方协商和解;若对方报警,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如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能否成立业主委员会,取决于什么
你好,工厂征收是什么意思?是工厂被征收吗
私立幼儿园如何投诉?
投诉幼儿园的具体措施如下:幼儿园按照正常的归属管理,应属于当地教育部门;家长可以按正常途径向院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如果教师存在故意虐待儿童现象,在取得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向“向法院起诉,也可向当地妇女儿童保护部门如妇联等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媒体或其他正当渠道反应材料。开教育机构的需要什么条件开教育机构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2、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培训机构应当具备法人条件;4、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本人是车主,请问事故中我的全责保险公司让我出部分费用是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没有户口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做到这一点?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