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争议解决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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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3700全勤300,15号发工资,4.8上的班,上到6.8
如果您在这两个月内有请假或迟到的情况,工资计算会有所不同。请假时,通常会按照实际缺勤天数扣除相应的工资。迟到情况则可能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如迟到时间的长短来扣除部分工资或进行其他处罚。具体操作需参考公司内部的考勤制度和工资管理规定。
拆迁安置房统一办房产证是否合法
你好,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应由房产管理部门发放房产证。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一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由某一个机关统一发放。
对方拉黑了,给她发信息,构成干扰她人正常生活吗
是否构成干扰需具体分析。普通信息一般不算干扰,若信息含淫秽、侮辱等内容,或发送频繁,可能构成干扰,可报警。处理时,先停止发送,再尝试沟通,最后考虑法律途径,如报警,警方会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应条款处理。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住了6年了现在想和老公离婚把房子给孩子,分房子的时候是没有房产证,是集体房产证是我老公户主签的他名字?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留给孩子。具体的办理流程是:(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你好女方怀孕晚期男的出轨男方电话打不通人该怎么办
您好,面对这种情况,女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男方失联,协议离婚难以进行,可通过诉讼离婚维护自身权益。选择时需考虑证据充分性、自身安全及胎儿健康等因素。
员工视网膜脱落工伤鉴定是几级,法律上如何认定
视网膜脱落工伤等级需鉴定。操作如下:1. 确保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2. 提供完整医疗证明和工伤相关证据。3. 等待鉴定结果,根据等级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如单位未提申请,员工或其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
法庭可直接冻结帐户,无需通知
你好!冻结后应及时通知对方
被限高能坐飞机经济舱吗?
法律分析:依据规定,限制高消费的人是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同学受伤了,谁负责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