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地纠纷律师
天津
土地纠纷
在线
国三奥律师
服务
4021人
好评
258
响应
3分钟
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1号路11号底商
口碑良好
国三奥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在线
樊文兵律师
服务
470人
好评
0
响应
3分钟
东丽开发区一经路10号大亨金融商务中心C1座港山律所
樊文兵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在线
王仙仙律师
服务
1.0万人
好评
128
响应
3分钟
天津市南开区王顶堤街道红旗南路融创中心2号楼O2写字楼10楼 1007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王仙仙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李承杰律师
服务
3999人
好评
498
响应
1小时
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商务D座1303室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李承杰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马兵律师
服务
3502人
好评
383
响应
1小时
天津市梅江中心大厦11层
口碑良好
经验丰富
马兵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陈向阳律师
服务
147人
好评
2
响应
1小时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66号凯旋门大厦A座14B
经验丰富
普法先锋
陈向阳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李越律师
服务
103人
好评
6
响应
1小时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38号北京商会大厦B座12层12D
从业11年
李越律师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天津律师咨询
天津律师问答
土地抵押贷款是怎样
土地抵押
贷款、评估及办理流程全解析。了解如何通过抵押土地获取银行贷款,以及评估和办理的具体步骤。掌握合规操作,确保贷款合法安全。
#土地抵押
人看过
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屋可以赠予吗
宅基地
上无房屋能否赠予?
宅基地
虽无房屋也可赠予,但仅限于本集体组织成员。赠与时需遵循《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等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宅基地
人看过
国有划拨的房子可以买吗
购买国有划拨的房子需注意补缴土地出让金。文章详细解释了购买条件、补缴出让金的重要性及房产证办理流程。了解这些,让你在房产交易中避免纠纷。
#土地政策
人看过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土地用途而异,住宅用地70年,工业、教育等50年,商业、娱乐等40年。期限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开始算。
土地使用权
到期后,可申请续期或按政策处理。
#土地使用权
人看过
非集体组织成员能否继承宅基地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继承
宅基地
,但
宅基地
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宅基地
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和福利性,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文详细解读了
宅基地
和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
#宅基地
人看过
天津征地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您好,征地补偿的标准要根据当地的安置补偿方案才能确定,政府在征地前应当先行公开,没有及时公开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查询
滨海新区法律咨询要多少钱
具体依据各企业的规定
河北征地该怎样给安置费
以你们当地的征地政策为准
西青区封了,去哪里获取必需品
建议您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咨询。L
天津静海回齐齐哈尔讷河市用隔离吗,
请关注当地防疫政策通知
天津征地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是: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天津征收该怎样给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的相关条例是: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民主协商跟民主决策的区别是什么
您好,含义不同、参与主体不同、范围不同、协商方式不同。
天津征收该怎么给安置费
安置补助费的相关条例是:安置补助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户口在本村,娘家村里已经把地收回了,婆家20多年都没有给分地怎么办
前后跟您回电详细解答
申请作权有地域限制吗?本人来自天津,能否通过北京相关机构申请?
你好,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天津天津市蓟县官庄镇土地确权归哪管理
你好,土地确权问题涉及的问题复杂,建议向律师咨询。
你好,天津农村宅基地建房(非翻盖)的政策是什么?有地基指示可以盖房子吗?
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您好,天津市农村宅基地建房(非翻盖)是什么政策,有没有地基批示可以盖房子?
可以建房。因为这地用途就是工业用地,不需要报批手续。但是如果建筑3层以上的,就得经过建筑部门批准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您好,天津市农村宅基地建房(非翻盖)是什么政策,有地基指示可以建房吗?
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天津农村还可以免费申请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的流程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获得宅基地。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br/>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br/>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br/>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br/>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br/>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你好,天津市农村宅基地建房(非翻盖)是什么政策,有地基批示可以盖房吗?
1、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 2、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您好,天津农村还能免费申请宅基地吗?
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宅基地: 1、申请主体必须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主体没有宅基地,但如以前有宅基地被其出租、出卖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你好,天津农村可以免费申请宅基地吗?
宅基地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在该村没有其他的宅基地; 3、申请宅基地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您好,天津农村还能免费申请宅基地吗?
宅基地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在该村没有其他的宅基地; 3、申请宅基地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蓟州区律师
南开区律师
西青区律师
宁河区律师
静海区律师
红桥区律师
东丽区律师
河西区律师
河北区律师
滨海新区律师
宝坻区律师
北辰区律师
武清区律师
津南区律师
天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