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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怎么认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怎么认定

刑事辩护 2021-05-1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的认定:
1、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犯,要求共同行为人主观上具备共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故意;
2、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行为可以是共同的运输、携带、邮寄走私的普通货物、物品的行为,也可分别是帮助行为、教唆行为、走私行为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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