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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监控法律规定

幼儿园监控法律规定

损害赔偿 2021-05-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幼儿园监控法律规定:幼儿园的公共部分必须安装监控设备,保证儿童在发生事故时有据可查,教室内部是否安装监控无强制性要求。监控设施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应当至少保留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法》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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