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2020年驾驶证扣分新规

2020年驾驶证扣分新规

交通事故 2020-05-3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2020年驾驶证扣分新规如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2)。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