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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行为是什么意思

无权处分行为是什么意思

合同纠纷 2021-08-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无权处分行为是指行为人未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擅自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受让人善意取得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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