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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履行拆迁安置协议时如何维权

拒绝履行拆迁安置协议时如何维权

房产纠纷 2021-09-22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拒绝履行拆迁安置协议时维权如下: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被征收人拒绝履行、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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