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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支付国家赔偿金的费用

谁来支付国家赔偿金的费用

损害赔偿 2021-09-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一般由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国家机关来支付国家赔偿金的费用,包括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最终由财政部门付款。国家赔偿的行政预算来自于国家纳税人,可以说国家赔偿是在用纳税人的钱为国家机关的错误买单。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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