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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

房屋面积纠纷的原则

房产纠纷 2021-09-2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解决房屋面积纠纷一般遵循下列原则:
1、房屋面积面积误差比临界绝对值时3%;
2、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救济请求;
3、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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