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哪些情况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哪些情况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公司企业 2021-09-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有以下情况,可以召开债权人会议:
1、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2、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六条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