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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取时间

物业费收取时间

房产纠纷 2021-10-09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物业费收取时间是在开发商交房之后的第二个月,之后根据双方物业合同中的约定时间收取。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购房者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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