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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家出走多年是否还有居住权

离家出走多年是否还有居住权

房产纠纷 2021-10-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离家出走多年可以设有居住区,只要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还可以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依据

离家出走多年可以设有居住区,只要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还可以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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