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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业主如何维权

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业主如何维权

房产纠纷 2021-10-2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业主可以向物业举报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由物业服务企业制止、发出整改通知;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

法律依据

业主可以向物业举报有人私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由物业服务企业制止、发出整改通知;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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