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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联系不上丈夫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联系不上丈夫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家庭 2021-10-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女方联系不上时,其丈夫一般只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的,在其判决书生效之后就解除婚姻关系,不需要再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女方联系不上时,其丈夫一般只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办理离婚手续,不能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法院经过审理之后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的,在其判决书生效之后就解除婚姻关系,不需要再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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