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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经常出现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房屋租赁中经常出现的违约责任有什么

合同纠纷 2021-11-2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中的违约责任有:
1、在租赁关系中一方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
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违约责任的赔付,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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