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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纠纷 2021-11-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是:如果该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果该合同以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则在手续办完前房屋买卖合同还未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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