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有什么特殊要求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有什么特殊要求

刑事辩护 2021-12-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审理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具有下列特殊要求:
1、应当以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3、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4、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