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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

行政相对方的权利包括

行政诉讼 2021-12-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行政相对方具有下列权利: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如果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的,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其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如果其意见成立的,则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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