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 2021-12-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对工程欠款进行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三年,自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的第29天起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