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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工伤职工辞职有何补偿

国有企业工伤职工辞职有何补偿

劳动纠纷 2022-01-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国有企业中的工伤职工主动辞职,如果有七至十级伤残等情形的,可以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伤残的,一般没有上述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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