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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行政诉讼 2022-01-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政府信息公开要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2、应当及时、准确地;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 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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