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行政复议作出期限

行政复议作出期限

行政诉讼 2022-01-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应当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