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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是什么

故意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是什么

行政诉讼 2022-01-2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故意殴打他人会受到下列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到五百元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等行为的,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到一千元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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