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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

婚姻家庭 2022-02-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丈夫给第三者的分手费,妻子一般是有权要回的。但有前提条件。即一般发生在丈夫擅自处分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知晓后是具有要求第三者返还的权利的。如果丈夫是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第三者,妻子对于这部分财产没有处分权,无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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