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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贪污罪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03-18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贪污罪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的条件为:个人贪污数额高于5千元的;或者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款物、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等特定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一)贪污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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