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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以后多长时间开庭

行政诉讼受理以后多长时间开庭

行政诉讼 2022-03-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当事人的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择期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会在四十五日内择期开庭,并及时审结案件。具体的开庭日期则要由法院视情况来确定,并及时地通知各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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