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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什么呢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的规定是什么呢

劳动纠纷 2022-04-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补足工伤保险待遇差额遵照以下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情况下由公司自己进行补足;其他。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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