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详情
发明专利临时保护的规定

发明专利临时保护的规定

知识产权 2022-04-26 人浏览

律师解答

我国《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临时保护适用的规定如下: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发明专利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支付适当的专利使用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若对以上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反馈】
点赞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