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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

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

合同纠纷 2022-04-3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而网络广告是广告主希望他人主动向自己发出要约,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向。但网络广告如果符合要约的条件的,可构成要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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