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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否能因业主欠费而擅自停水断电或停止小区公共服务

物业公司是否能因业主欠费而擅自停水断电或停止小区公共服务

房产纠纷 2022-07-24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物业公司不能因业主欠费而擅自停水断电或停止小区公共服务。水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物业在合同中无约定的情况下无权私自对业主实行停水停电。业主欠费时,物业公司经授权的可以供水供电公司的名义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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