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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互相拆借资金造成的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企业间互相拆借资金造成的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劳动纠纷 2022-08-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企业间互相拆借资金造成的损失能在税前扣除。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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