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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2-08-11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行使可抗辩权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当事人履行债务有先后的顺序之分。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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