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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可以不交吗

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可以不交吗

案件执行 2020-01-20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必须要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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