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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30天的法律规定

冷静期30天的法律规定

房产纠纷 2022-09-05 人浏览

律师解答

冷静期30天的法律规定是: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天内,本人不愿离婚的,在不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坚持离婚的,在30天的离婚冷静期到期后,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确认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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